- 女硕士电视求职底薪1.3万元的工作成功,报到时却被告知变为四千,对此你怎么看?
女硕士电视求职底薪1.3万元的工作成功,报到时却被告知变为四千,对此你怎么看?
找工作时,对劳动者来说工资是最重要的事情,约定工资和实发工资不一致的情况并不少见。
但是该用人单位敢在电视平台上给出了承诺,事后还能轻易反悔就真的是很少见了,这不是当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一般从劳务关系来说,用人单位属于强势群体,员工属于弱势群体,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二者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会对工资做好约定并写入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上的工资跟约定的不一样,就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劳动者与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无特殊情况,合同写的工资应与约定的工资一致。
所以,即使要签劳动合同,也必须跟约定的工资一致。
其次,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写的工资跟约定的不一致,双方对工资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并且签字确认的,那么合同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
之后,双方若是因为工资不一致产生***的,将以劳动合同写的工资条款为准。
最后,员工签订合同时,发现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要及时提出异议,否则签订后将产生效力。
谢谢邀请。我是职场学玩赚森哥的美女助理。我有9点看法。
1、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少看戏,少吃瓜,少围观,多关心关心自己的正事
2、能上电视台的都比你牛逼。你只不过是一个观众而已。
3、电视中的***综艺节目你也信啊,傻!
4、这女硕士运气好。应届毕业应聘一个销售总监助理一个月都一万多!
5、这女硕士好运不一定会长久。她的工资和正常的行情对不上。对方是一个销售公司,那就是以业绩结果来论英雄的。绝对不会给一个类似普通行政文职的员工这么高工资的。这个女硕士想要持续拿高工资,那就得努力了!
6、这家公司不排除有炒作的嫌疑,而且很明显嘛!
7、如果没有书面合同约定,发4000工资没啥问题。求职应聘相关待遇等应该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空口无凭!
8、广大吃鸡的观众,不要过度的去崇拜这个女硕士,她只是成功的个案,你绝对很难是下一个。
9、苦练职场所需要的能力和思维,才是你拿到高薪的关键之一
关于此事老李的看法有两个:很多企业没有契约精神;研究生的市场定价越来越低。
做生意,要有契约精神,买卖没谈成之前讨价还价属于正常,谈成之后就得按合同办。就此事而言即使双方没有合同,在电视上达成的协议也应该共同遵守吧。这公司公然毁约,不知道今后还有多少人愿意和该公司合作,毕竟谁也不愿意和一个说话不算话的公司合作。
此事反应出来的另一方面的问题就是:研究生太多了,市场给研究生的定价越来越低了。
2018年的考研人数是238万,而四年之前这届学生的高考人数大学在900万左右,本科录取率在百分之五十左右,也就是有百分之60左右的本科生选择考研。
如此多的学生考研也导致了研究生学历的含金量越来越低,研究生毕业后的期望薪资与实际收入之间有差距也是正常。我的一些大学同学本科毕业时不想做老师就去考研了,研究生毕业后还是中学老师。。。。。。生活不易!
这件事做的太不讲究,当老板的在电视上吹大话,事后却耍赖不守约,丢人丢***了。
从法律角度讲,电视求职时双方的《劳动合同》已达成,用人单位依约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单方将底薪从13000元降为4000元,视为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他们没这个权利。而后,用人单位通知女硕士不用来上班,另寻工作,系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赔偿。后在电视台的斡旋下,同意按照电视上的承诺支付工资,视为合解请求,但女硕事有权拒绝。所以,女硕士现在不入职但要求赔偿的诉求是合情合法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八十七、四十七条等现定,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女硕士一个月的工作13000元。
这家公司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应该要承担法律责任。
据报道,在电视求职节目中,辽宁沈阳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硕士杨斯涵和一家公司达成聘用意向,公司开出13000元的底薪给予杨斯涵销售运营总监助理的职位,公司随后给杨斯涵发了入职通知的电子邮件。
可杨斯涵提前到公司去办入职体检时,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称工资有变动,底薪变为4000元,通过自己努力最后月收入能达到13000元。栏目组协调后称杨斯涵可以正常入职,但杨斯涵拒绝了:这样的公司不能再相信。
那么,这个变动就有些猫腻了,实在有些不太正常,难道说其中还有什么套路不成?
至少从现有的报道中,还无法完全得知。是在电视节目口头答应的老板变的,还是公司的人力***总监变的。而且这种变的手段,也比较不地道,让人很不是滋味。
我们都经常去看“非诚勿扰”的相亲节目,那也是一个人面对很多人的挑选。这样的相亲节目,除了更多的表演成分之外,又有多少真正的感情成果呢?
那么我也表示怀疑,像这样的电视求职节目,是不是真正的为企业选人才,为人才选企业呢?那么,在这一场场的求职才艺大赛当中,有没有可能存在的套路?或许也是有关方面需要介入调查的。
可事实上,这种问题却发生了。按照节目中显示,有3家企业为杨斯涵留灯,暴风影音公司还为她爆灯了(直接聘用),当时暴风影音给出的底薪是14000元,火星时代给的底薪是13000元。可是杨斯涵最后选择火星时代公司。
可是最后火星却让她失望了,经历了如此变局。这位女硕士也作出了自己正确的选择。因为在她眼里和心里,这家公司都已经不再令人信任,而他们之间的信任度也已经完全打破。
事实上,这家企业破坏了自己的信誉,如此下去,恐怕也难以走远,难以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