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一民办学校教师孙梅,上课死在讲台上,学校只赔1万元,你有什么看法?
安徽一民办学校教师孙梅,上课死在讲台上,学校只赔1万元,你有什么看法?
昨天刚刚看到一个朋友写他的大学同学,生前在一所中学当老师,前几年猝死在了讲台上的事。
因为是代课老师,没有正式编制,学校没给补偿,家属们去学校讨要说法,结果起了冲突。
校领导后来就清退了所有的代课老师,于是所有的代课老师丢了工作,正式老师课时量增加许多倍。
这个结果,让朋友的同学招来许多人的无端怨恨和指责。最后的追悼会上,这个学校的同事一个都没来,没有人念她的好处,也没有人哀悼她的离去。
看到他写的这件事,我觉得很难过。作为代课老师,没名没分,干的不比正式老师少,领的工资却少很多,而且去世了还得到其他人的埋怨。
我不知道这位朋友写的是不是这个新闻中的孙梅老师。我只能说,珍惜生命。自己的生命,只有自己重视起来,否则,来世上走一遭,落下了不好的印象。
我想到我们学校的代课老师们,几乎打不了照面,上了课就走了。或许他们也有这样的想法,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随便干干就是了。
对于各行各业的兼职人群,一定要买好保险,不至于在意外发生的时候,两头都找不着。伤心的,只有是自己的亲人了。
如果情况属实,学校难逃理赔责任。无论是公办还是私立,于情于理于法都得操办后事,抚恤家人。学校不赔偿,天理不容。即便是民营学校,即便没签劳动合同,也应依法依规依人性办理。老师到校上班,没与校方签约,错的是用人单位(学校),而不是死者本人。依如今劳动法律法规论,雇的老师死了,且死在岗位上,学校方还要赔得更多。死者家属若是明白此中道理,可以义正词严找学校索赔,否则也可名正言顺前往当地***诉求。相信,正义是可胜过邪恶的!
这个学校太不近人情了吧,虽然是民办学校教师,可也是教书育人呀,1万元,打发"叫花子"说,该教师在学校教书,没功劳也有点苦劳、没苦劳也有点疲劳吧,不管怎样也应参照国家规定给于补偿,无论如何也不要让活着的人寒心……!
看到这样的***总有一种兔死狐悲之感,没有保障的教师,真的让人心凉。教师因为种种突发性疾病或突发***件倒在三尺讲台上的并不少。每年都会有一部分教师在自己热爱的讲台上倒下!
去年我县就有两位老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倒下。一位还比较年轻,三十五岁的一位女教师,当天正在上着课,讲着讲着突然就倒下了,学生们惊慌失措的告知其他老师,又打了120,在抢救的过程中最后无效死亡。最后学校以工伤处理,陪了几十万!还好是编内人员。
另一位老教师就没有那么***了,虽然也是倒在三尺讲台躺抢救无效死亡的。但是因为是民办教师,没有编制,报不了工伤。只能学校自己陪,但是学校的经费也很有效,不可能全部用到赔偿上,最后只给了几万块的安葬费!
有编制的老师和没编制的老师差距真的大,不仅仅工作时的待遇悬殊大,就连死后的悬殊也很大。因此,各位老师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锻炼好自己的身体。然后一定要买好保险,因为我们不知道意外和明天谁会先来。你觉得呢?欢迎各位留言吐槽!
这个事情发生在去年的5月2日上午,安徽寿县保义镇兴华中学,45岁的英语老师因为脑淤血倒在讲台上,虽然经过送医抢救,但是还是没有能挽回这名老师的生命,她的生命定格在了45岁这一天,事情过去了一年多,而且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书,但是家属到现在仍然没有获得学校的任何赔偿。
该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学校没有赔偿的理由是,这名老师并没有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学校并没有给她购买社保,所以没有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只是获得了一万块钱的人道主义救助而已,其他的任何都没有得到,有意思的是这个学校在当地名气非常大,学校的法人代表竟然是县的政协委员。
该老师在这所学校任职达到一年多,但是学校一直并没有给她签劳动合同,而在出事的半年后,县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双方事实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这个老师的死属于工伤,但是这个认定已经过去差不多一年了,家属并没有获得一丝赔偿,更有意思的是该学校在9月份的时候还向当地***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社局撤销工伤认定,目前还没有判决下来。
有记者对这个事情进行报道***访,***访了这个学校的法人代表,也就是该县的政协委员,对方是否知道这名老师没有获得签合同,这名法人代表声称死者不需要签合同,而且更有意思的是这个学校里面教师职工发工资都是发现金,至于为什么发现金这里面有没有跟税务有关这个就不好说了,而记者打电话向教育部门了解这个事情的时候电话都被直接挂断信息也不回。
从这个事情来看无论从哪方面去看这个学校的做法都是违反劳动法的,但是这个学校却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而是还公然的违反劳动法,这种做法是为什么呢,在这个事情里面这个学校完全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还觉得自己的做法理所当然,完全不理会死者在学校工作学校完全不把对方当员工看待,对于那么明显的事情竟然还觉得人社局的裁定有问题,不知道他们是以什么样的理由来要求撤掉认定书的。
家属一年的时间等待没有获得想要的结果,学校对认定结果完全不承认,想完全的推脱责任,这种做法不应该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应该有的行为吧,这分明是明目张胆的侮辱大众智商啊,家属应该是看到苗头不对,所以选择通过媒体来发表出来这个案件,为什么要通过媒体把这个事情公布出来呢,其实不用想都知道怎么回事,报道出来以后这个事情应该让学校甚至相关的人头疼了吧,本来这些人想只手遮天但是现在超出掌控了,等待公平公正的结果吧!